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产生冷却塔施工渠道崩塌特大事端,形成73人逝世、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97.2万元。事端产生后,部分被告人赶到事端现场活跃安排、参与救援,大部分被告人主动投案并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有自首情节,依法能够从轻、减轻处分。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邓勇超严峻责任事端、贪婪、纳贿、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案现场。
4月24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丰城市人民法院、奉新县人民法院、靖安县人民法院对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渠道崩塌特大事端所涉9件刑事案件进行了揭露宣判,对28名被告人和1个被告单位依法判处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产生冷却塔施工渠道崩塌特大事端,形成73人逝世、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97.2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起崩塌事端归于特别严峻出产安全责任事端。建筑设计企业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三期发电厂(以下简称丰电三期)在未经证明、评价的情况下,违规大幅度紧缩合同工期,提出策划并与工程总承揽单位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电力设计院)、监理单位上海斯耐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斯耐迪公司)、施行工程单位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亿能公司)一起发动“大干100天”活动,导致工期显着缩短。河北亿能公司项目部编制并经中南电力设计院总承揽项目部、上海斯耐迪公司项目监理部、丰电三期扩建工程建造指挥部检查赞同的《7号冷却塔筒壁施行工程的方案》存在严峻缺点,未拟定针对性的拆模作业办理控制措施。对试块送检、拆模的办理失控,在实践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劳务作业部队自行决定拆模。事端产生时,施行工程人员在混凝土强度缺乏的情况下违规撤除模板,形成筒壁混凝土和模板系统接连倾塌掉落,掉落物冲击与筒壁内侧衔接的平桥附着拉索,导致平桥也全体坍毁,形成严峻人员受伤或逝世和财产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丰电三期质量监督项目站、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电力质监总站)、国家动力局华中监管局和丰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丰城市工信委)等有关部门部分工作人员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国电丰城大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大力建材公司)违背合同约好,擅自改变混凝土合作比,未严厉依照混凝土合作比增加外加剂,最终导致“11·24”特大事端。
江西省出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出资集团)、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二期发电厂(以下简称丰电二期)及江西鸿远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鸿远实业公司)部分工作人员还存在贪婪、纳贿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行为。
“11·24”事端产生后,部分被告人赶到事端现场活跃安排、参与救援,大部分被告人主动投案并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有自首情节,依法能够从轻、减轻处分。
法院依据各被告人违法的现实、性质、情节、形成的损害结果以及在一起违法中的位置、效果,别离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江西出资集团党委委员、工会主席、丰电三期扩建工程建造指挥部总指挥邓勇超构成严峻责任事端罪、贪婪罪、纳贿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予以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分金人民币220万元;河北亿能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张运平以及该公司丰电三期扩建工程D标段项目部履行司理吴志光、河北省魏县奉信劳务公司丰电三期扩建工程D标段7号冷却塔施工队队长白书平、中南电力设计院丰电三期扩建工程总承揽项目部总工程师王松、上海斯耐迪公司丰城发电厂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胡东胜、丰电三期工程部土建专业工程师廖辉寿等14人构成严峻责任事端罪,别离被判处七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丰电三期扩建工程建造指挥部成员、丰电三期质量监督项目站站长杨飞云、电力质监总站监督处负责人白洪海、国家动力局华中监管局电力安全监管处副处长冯卫、丰城市工信委党委书记、主任涂爱相等9人别离被以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判处五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丰城大力建材公司犯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分金人民币2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顾玉兴和出产司理朱海敏别离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分金人民币60万元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分金人民币60万元。丰电二期方案经营部原司理杨岳辉犯贪婪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予以数罪并罚,江西鸿远实业公司方案经营部原司理桂小燕犯贪婪罪,别离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分金人民币100万元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分金人民币50万元。
法院以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违法现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除个别罪名依据审理确认的违法现实和法律规定予以确认外,指控的其他罪名建立。庭审中,被告人及其辩解人现已充沛宣布了辩解定见,对辩解人提出的经查验事实、于法有据的辩解定见,依法予以采用。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各界大众别离旁听了各案的宣判。(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